江山一男子撞人后逃走,拘留!
來源:江山信息網 作者:吳淑清 毛小俏 發布時間:2021-01-13 10:39:01 點擊量:
本網消息
發生交通事故后
江山一男子不立即報警
不救護傷員
而是選擇逃逸
……
2020年11月10日15時28分許,王某某駕駛一輛小型客車沿壇賀線朝賀村方向行駛至江山市賀村鎮協力水泥廠門口的彎道時,因車速較快,車子沖到對向車道,相繼與一輛電動自行車及一輛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使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倒地受傷。王某某下車查看傷者情況后,隨即棄車離開現場。
江山交警接到事故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勘查,通過進一步調查,立即鎖定肇事司機王某某(男,32歲,江山市賀村鎮人)。2020年12月1日,經江西上饒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葉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經江山交警認定,王某某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目前,王某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金1500元,記12分的處罰。
蜀黍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
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后果
而且,交通肇事逃逸保險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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